对进入欧盟的农林拖拉机产品,必须取得欧盟e-mark整车认证,认证指令为:2003/37/EC。拖拉机仅需要e-mark认证,不需要CE认证。根据拖拉机2003/37/EC指令,第2条(a)款规定,EC型式认证是指由欧盟各成员国主管当局签发的有关拖拉机、及其零部件或独立的技术单元满足欧盟指令2003/37/EC的相关技术要求的批准文件。
目前出口最多的是属于T类的轮式拖拉机,根据最大设计时速、无负载自重等参数的不同,进一步细分为下列五个类别:
类别T1:最大设计时速不超过40km/h的轮式拖拉机,距驾驶员最近的轴的最小轮距不小于1150mm,在运行状态下自重大于600kg,离地高度不超过1000mm。
类别T2:最大设计时速不超过40km/h的轮式拖拉机,最小轮距小于1150mm,在运行状态下自重大于600kg,并且离地高度不超过600mm。但是,拖拉机相对地面的重心高度除以所有轴的最小轮距的平均值,如果得出结果大于0.90,则最大设计时速不能超过30km/h。
类别T3:最大设计时速不超过40km/h的轮式拖拉机,运行状态下自重不超过600kg。
类别T4:最大设计时速不超过40km/h的特殊用途轮式拖拉机。
类别T5:最大设计时速大于40km/h的轮式拖拉机。